一、事项称号
托付人才招聘。
二、处理根据
(一)《人才商场管理规则》(人事部第4号);
(二)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商场法令》第十三条。
三、受理单位及处理地址
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(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)。
四、处理条件
用人单位会集招聘人才。
五、申请材料
(一)事业单位需供给盖有单位公章的具体招聘信息。
(二)企业需供给《企业营业执照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具体招聘信息。
六、根本流程
(一)用人单位提出申请;
(二)审阅用人单位的材料;
(三)给用人单位免费发布招聘布告;
(四)安排报名;
(五)安排书面考试;
(六)安排面试。
七、收费根据及规范
不收费。
八、处理时限
按托付招聘协议时限处理。
九、咨询方法
(一)现场咨询: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发训练科窗口
(二)电话咨询:0635-8225129